2005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科目是如何规定的?
2005-09-01
答:2005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科目为文化课5科和体育1科,即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物理(100分)、化学(80分);体育(30分);招生考试满分为570分(不含加减分)。
文化课考试采取统一考试科目、统一考试时间、统一组织考试、分区县阅卷、分区县进行中考成绩小分登统的方式进行。文化课考试试题由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编制统一考试说明。
海淀区作为课程改革试验区将由北京教育考试院单独命制招生考试文化课考试试题(海淀卷)。考试科目、分数权重与全市一致。
2005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有什么加减分的规定?
2005-09-01
答:对获市级三好学生称号的考生和经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文艺、体育、科技等方面获奖的考生,在录取时,按招生考试文化课科目每科加一分给予鼓励;对归侨(华侨)子女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和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时,按招生考试文化课科目每科加一分给予照顾。
优抚对象子女的照顾政策按北京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符合报名、报考条件的往届考生在参加录取时,按招生考试文化课科目每科减一分后进行录取。
2005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日期是如何安排的?
2005-09-01
答:
招生文化课考试日期为2005年6月24日至26日,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6月24日 上午 8:00——10:30 语文
下午 3:00——5:00 物理
6月25日 上午 8:00——10:00 数学
下午 3:00——4:40 化学
6月26日 上午 8:00——10:00 外语
(其中英语听力考试时间为:6月26日上午8:00—8:20)
2005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怎样?
2005-09-01
答:2005年招生学校有普通高中(含重点高中和示范性高中、一般高中)、师范学校、普通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高等职业学院等类别。
2005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为:提前招生录取、统一招生录取。各招生学校可根据有关规定选择一种或两种招生形式,申报相关计划并按规定进行录取。
提前招生、统一招生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专业),可采取补充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和提前招生录取、统一招生录取的不同要求自主选择报考。已被提前招生学校(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统一招生录取。
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统一印发招生简章,统一编发招生宣传资料,统一组织招生咨询等工作。
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负责统一招生录取审批工作,组织全市统一招生录取审批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和各工作组,负责各类招生学校的录取、组织、协调和审批工作。
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负责全市职业技术类学校和跨区县招生的普通高中的审批工作;只在本区县招生的普通高中,由本区县中招办审批后,报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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